生產、經營雙證取消 煤炭市場化進一步加深
添加時間:2015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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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續多年的煤炭生產許可證、煤炭經營許可證于日前正式“壽終正寢”。對此,業內人士指出,生產、經營許可證取消,不僅有利于煤企降低管理成本,同時也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市場化程度。
日前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網站公布了第五號主席令,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》(下稱《煤炭法》)做出修改。其中,修改的主要內容為去掉煤炭生產許可和煤炭經營審批的有關條款。
同時,新修改的《煤炭法》進一步提高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律地位,將之前“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的,不得從事煤炭生產”改為“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,不得從事煤炭生產”。
這是繼年初發改委取消重點合同煤之后,國家對煤炭市場化采取的又一重要舉措。
據了解,煤炭經營許可證,是煤炭生產、貿易企業的核心證照,決定企業是否有資格參與煤炭經營,并于1996年8月寫入《煤炭法》。
當時頒發煤炭經營許可證,初衷是為了維護煤炭生產、經營秩序,但由于審批環節較為復雜,且容易形成權利尋租空間,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的負擔。
對此,有業內人士評論稱,“煤炭生產、經營許可證應該取消,要不年審每年都有腐敗收入”,“真是進步一大步,煤炭行業將開始微小企業自由運行,不用再掛戶付管理費”。
煤炭行業資深專家李廷也直言,生產許可和經營資格審批取消,意味著煤炭生產和經營企業不必再投入巨大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為生產和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和年審四處奔波。
與此同時,他還指出,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取消,也就等于取消了煤炭經營的行政門檻,“只要是有能力、有條件的企業,均可以從事煤炭經營,煤炭市場化程度無疑進一步加深”。
基于此,有分析人士表示出擔憂,“降低門檻后,煤炭市場不知道會演變成什么樣”。
煤炭行業一分析師指出,煤炭經營門檻大幅降低,意味著有更多企業可以進入到煤炭行業,“對于終端消費市場如鋼廠來說,當然會有好處,但對煤企本身來說將會面臨更大的壓力,競爭會變得更加激烈”。
不過,也有分析人士認為,對于當前低迷的市場而言,煤炭經營許可證的取消意義并不大,“該出的費用都少不了”。